近日,市政府出台《关于加快村级能力建设的意见》,我市将设立村级能力建设专项资金,其中市级财政每年安排1亿元,扶持189个经济薄弱村兴建标准厂房。
据悉,重点扶持的189个经济薄弱村,村级可支配收入均在50万元以下。通过扶持,每个村将建设5000平方米以上工业标准厂房。除了可建立村级标准厂房专属区外,每个村还可使用10—15亩整理出来的集体建设用地,置换至区县开发区或镇街工业集中区内,用于建设标准厂房。除市、区县和镇街财政共同扶持外,村集体可以探索以新形成的集体资产打包抵押来获取贷款的途径,以弥补建设资金的不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