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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费更改标准 南京首套房查询费变为20元

来源:扬子晚报网 编辑: 2010年06月10日 08:25:00 打印

  南京市房管部门前天公布了首套房证明的查询流程,如何收费成为买房人最关心的话题。昨日,房管部门专门发布通知,明确将参照查询档案资料的收费标准,每件收取20元。

  在去年底颁布的南京楼市新政中,对自住型的买房人给予房款总额0.5%的购房补贴,可以享受补贴的买房人需要自己到南京市房产档案馆开具“自住型购房证明”,费用为20元。而此次“首套房证明”与“自住型购房证明”极为相似,然而初定的收费标准却是200元,须由买房人委托银行出面办理,不接受个人的查询申请。

  相关人士表示,考虑到多数银行不愿承担这笔费用,由个人支付又不尽合理,因此房管部门决定参照查询档案资料的收费标准,即效仿“自住型购房证明”的做法,每件收取20元。据悉,房管部门每周一至周六全天都提供开具首套房证明的服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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