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新社援引新京报6月30日的报道称,上海“景苑”的倒掉,购买者只能得到退款,因房价上涨带来的隐形损失很难得到法律的支持。而未倒房子的购买者原则上必须举证房子有隐患,才能退房。没有可靠、安全的交易制度,房地产畸高的利润只会产生投机、招来游资热炒,甚至权力寻租、灰色地带。
6月27日,上海“莲花河畔景苑”一幢在建高楼整体倒覆。6月29日有媒体称该地块的中标价格仅为604元/平方米,是同期同地区地价的三分之一。而且当时的土地出让方式是“邀标”,原则上政府应面向比较知名的开发商,以保证楼盘建设质量。但梅都房地产这家名不见经传的小公司却意外胜出。有购房者指出楼盘是梅陇镇政府下面的开发商共同开发的,或者公司就是梅陇镇镇属企业。这一说法尚未得到证实。
上海建筑行业人士表示,此类房子的造价(包括安装)一般不超过1,800元/平方米(以建筑面积计算),即便是精装修也不会超过3,000元/平方米。而出事前该楼盘售价达到12,000元/平方米以上,即毛利率超过200%,即使算上营销成本、资金成本、政府税收,房产商的利润率也高得吓人。
其实,老百姓对房价里政府拿得多,还是开发商拿得多,并不感兴趣。但房地产的“暴利”是个不争的事实,房产交易中消费者缺乏保障,也是事实。倒了的“景苑”就是明证。
分析认为,当土地出让费用成为地方政府最大的预算外收入,当房价高企有了关乎金融稳定的“历史使命”,当房地产被很多地方堂而皇之列为支柱产业,被寄予“保八”、抗危机的重任时,要夯实房地产业的“基础”,需要有公开透明的房产开发制度,以及成熟公平的房产交易制度。没有这个基础,中国房产业无法可持续发展;没有成熟的交易机制,开发商便会予取予求,违背诚信,将自己的风险转嫁给消费者。比如,“景苑”的倒掉,购买者即使能得到退款,但房价已经涨了,这部分隐形损失很难得到法律的支持。而未倒房子的购买者原则上必须举证房子有隐患,才能退房。而且一旦公司破产,银行一般享有土地的抵押权,会优先于消费者得到清偿。
中国房产业飞速发展、利益畸高背后,却没有成熟的交易制度合法分配买卖双方利益和风险,往往是开发商一方独大:增密容积、缩小绿化面积、改变规划、加建楼层、延期交房、捂盘停车位……这一切的不诚信,往往由于缺乏政府的强势介入、消费者没有必要的房产律师的指导,以及司法成本的高昂等,很难得到纠正。
没有可靠、安全的交易制度,房地产畸高的利润只会产生投机、招来游资热炒,甚至权力寻租、灰色地带,而不是培育一个成熟、健康的房地产市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