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中国模式”三项主张
进口铁矿石结算周期从1月1日到12月31日
坚持长期协议量价互动,量大应价优
统一价格,确定了长期协议的供货商,就不允许再向中国企业出售两个价格的铁矿石
中钢协秘书长单尚华在会上指出,目前进口铁矿石市场混乱,处于无序状态,迫切需要全面整顿,中国必须构建铁矿石进口新模式。“我们不会坚持要求其他国家跟随中国铁矿石价格,也不会盲目跟从其他国家达成的铁矿石价格。”
这种新模式内容包括:由于矿价波动对钢材成本影响较大,改变此前每年4月1日
到次年3月31日的结算周期,新的结算周期定为自1月1日至12月31日,在中国的一个财政年度内;全国实行统一价格,即根据不同的地区、不同铁矿石品类、不同的质量、不同的矿山企业确定一个铁矿石离岸价格,不能再分长协矿价和现货矿价,一旦确定,所有跟中国钢铁企业签订协议的供货商都要实行这一个价格,可以规范铁矿石市场秩序,避免发生倒卖铁矿石现象;长协矿实现量价互动,进口量大价格应当从优。
单尚华称,各个国家的国情不同,中国不盲目跟进其他地区、国家确定的价格。并强调,随着中国钢铁企业海外投资力度加大、国内矿山也在加快建设,坚信铁矿石供求市场很快将发生根本性变化。